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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篇 第四十三章 打猎 上

    早上起来,林云感觉神清气爽,昨天喝了不少酒,但丝毫没有头痛的感觉,看来体质提升,连酒量都变大了不少,以后不用担心喝酒喝醉了。要是以前,他得头痛一整天,他虽然喜欢喝酒,但酒量不怎么高。

    林云看了一下时间,还早,就进了一趟小空间。空间还是老样子,没变大也没变小,但里面的蔬菜都成熟了。对于这些奇形怪状的蔬菜,林云还没想好怎么吃,还是过两天再研究吧!

    里面还种了两棵西瓜,不过结的西瓜却是一大一小,大的有一米直径,小的只有乒乓球大小。林云打算,过两天就把大西瓜拿出来,让全家人尝一尝,西瓜品相不错,应该很甜。

    林云把金子藏好,穿好衣服出门洗刷去。

    早饭后。

    “爸,妈,我准备进山一趟。”

    李玉莲听到儿子要进山忙说:“儿子,进山干嘛?听说这几年深山里可是有狼群的,你爸去年都还看到一只。”

    “也不干啥,就是林浩和刘正他们两个约我去打猎,这读大学了,一年也见不到几次,就去山上玩一玩。”林云解释道。

    “去吧,去吧,凭你现在的身手,遇到狮子老虎也能斗一斗,不过得把解毒药带上,记得多打几只兔子。”林云老爸摆了摆手。

    “儿子,要不把你小叔叫上,要不然你们连个兔子都找不到,你小叔最喜欢打猎了。”李玉莲还是有些不放心,儿子就算再有本事,在她眼里也是小孩子。

    林云小叔可是村里有名的猎人,摸鱼抓鸟,杀狼打兔,什么都能做,每次进山都没有空手的。

    “妈,不用,不用,我们就是去随便转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那行,记住了,别去深山里。”

    林浩和刘正都是林云发小,三人关系极好,小学初中都是一个班的。

    林浩是林云的堂兄弟,不过血脉关系有些远,两人就不以兄弟相称了。林浩初中读玩后就出去打工了,在外边混了三四年,过年才会回家,他的工资也就能养活自己。刘正则学习很好,不过是读文科的,有些文绉绉的。

    林云收拾了一下东西,该带的不该带的全带了,满满的一大包,有的还收到了空间里,武器的话只带了一把柴刀和匕首,家里的大弓大过老旧,已经不能用了,林云也不认为有什么猛兽能伤到自己。

    林云走在山路上,大黑在路边跑来跑去,注意着前方有没有危险。

    大黑现在是越来越聪明了,在林云喂了许多灵液后,体型也越来越大了,看着更像一只狮子,还好一大家子,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提升了许多,什么奇怪的东西都能接受,更何况是一只大狗。林云带上它就是想让它找猎物,大黑的鼻子可灵了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林云就到了集结地点了,两人已经等候多时了。

    已经快一年了,林云又看到了两个发小的身影。两人变化不大,林浩身材高大,背着一把老火枪,那是他爷爷的宝贝,战乱的时候藏的,保养得很好,现在还能用,手里拿着一把砍刀。

    刘正有些瘦弱,但人长的不错,带着一副厚厚的眼镜,背后背着一把弓,一壶箭,一把柴刀。

    “耗子,阿正,你们这是要动真格了,装备这么齐,要去那打。”林云开玩笑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林云老大,你拿这么多东西干嘛,我们去打猎,又不是搬家。”刘正看到他背着一大包东西,有些好奇,毕竟山路难走,拿太多东西的话寸步难行。

    “没事,这些东西都不重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要去打什么,如果是兔子野鸡的话,后山的灌木丛中就有,如果要打大家伙的话,得翻过后山的悬崖,听说里边有野猪和狼,还有麂子(一种小鹿),不过比较危险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打大家伙了,要不然我带枪干嘛。”说话的正是林浩。

    三人商议了一下,还是决定去打大家伙,像野兔子的话,几人还时不时能吃到,像麂子之类的就不容易吃到了。

    近十年来,青壮年基本上都出去打工了,打猎的人很少,野生动物应该很多,即使打不到,采几棵高年份草药也能卖点钱。

    “哥,你也太没义气了,这么好玩的事也不叫我。”林灵儿抱着毛球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灵儿,你拿着什么东西,快给哥哥看看。”林浩一脸大叔样,但却对什么东西都好奇。

    “浩哥,给”林灵儿把毛球扔给了林浩,但毛球却不鸟他,上来就给他一爪子,痛得他直哆嗦!

    但林浩却丝亳不接受教训,嚷嚷着让林云给他弄一只,最终,林云答应一人给他们弄一只,不过得让他们自己去收服,他们答应了。

    他俩本来是不同意林灵儿去的,一个女孩,在山里很容易遇到危险,他们没法交代。但在林灵儿一脚踢倒了大碗粗的一棵树后,他们就闭嘴了。

    女侠,你太强,我们惹不起,这一脚踢在身上,得多疼啊。他们丝毫不怀疑林灵儿会踢他们,因为小丫头就是这样的性格。

    就这样,队伍又多了一个人,一进入大山,林灵儿就本性回归了,对什么都好奇,路边的野花野草都要拽下来看一看。

    因为后山有一条小路,众人走得很顺畅,不倒一个小时就到了山顶,其实后山并不比泰山矮,不过路好走了许多。后山北面西面都是悬崖,而南面是丘陵,长满了灌木丛。

    “林云,要怎么走,如果往东绕路的话太费时间了,我们晚上都回不来。”刘正问道。一直以来,林云都是几人的主心骨。

    “不用,我们从悬崖山下去,悬崖最低的地方只有八九十米,我用绳子把你们放下去。”林云有些傲然的说道,现在他可是大力士。

    北边的悬崖就是里边原始森林的第一道防线,正是这个原因,里边的原始森林才得以保全。

    很久之前,村里的老人就是用这个方法进山打猎的。

    来到了地点,林云把他带的绳子绑到了一棵大树上。

    “哥,我先走了”说着林灵儿就拉着绳子跳了下去,动作飘逸,颇有侠女风范,她现在还不敢像林云那样跳。看着林灵儿矫健的身影,林浩和刘正下巴都惊掉了,没想到平时大大咧咧的林灵儿这么厉害。

    接下来轮到林浩了,林云把绳子绑到他身上,正要把他放下去。

    “停停停,林云,兄弟,我这八十公斤肉就交给你了,千万别松手。”林浩虽然长得人高马大的,其实胆很小,小时候,一个青蛙都能把他吓个半死,一旁的刘正都比他镇静多了。

    “放心,放心,不会让你掉下去的!”说着就把林浩放了下去,因为是林云在使劲,林浩一下就到了谷底,但正因为速度快,把他冷汗都吓了出来,要是林云最后一刻抓不住绳子,他就凉凉了。

    接下来林云又把刘正,大黑放了下去,刘正可比林浩镇定多了,丝毫不惊慌,至于大黑,胆子就更大了,优哉游哉的看风景。

    他自己则把绳子解下,顺着悬崖爬了下去,他本来可以直跳,但那太惊人了,有时候太另类了也不好,不合群,太爱显摆的人,朋友都不怎么多。

    你可以比别人强一点,别人不会在意,强太多就会产生阶级,别人就会仰视你,彼此之间的友谊就变味了,这不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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