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六章 我拿你当兄弟,你却想当我姑父!
这个时代,君择臣,臣亦择君。
那什么样的君主,才能最让臣子喜欢呢?
其实这个答案从古至今都未变过,简而言之就是四个字。
垂拱而治。
无论是能臣还是奸臣,都希望拥有更多的权力。
前者可以做更多事情,后者可以贪更多利益。
但臣子权力太强的时候,君主就会害怕,所以垂拱而治完全是一种理想状态,就如上古时期的大同治世一样,基本上只能做梦想想。
既然做不到垂拱而治,那只好降低要求。于是,垂拱而治就变成了知人善用,并且用人不疑。
战国时期,燕昭王派苏秦去齐国当间谍,苏秦走之前对燕昭王说,我这一去时间可能会很长,甚至做得事情可能表面上是在帮助齐国,但是请大王不要怀疑我的忠诚。
这就是苏秦在暗示燕昭王要用人不疑,但燕昭王没能做到,仅仅两年后,他便派兵进攻齐国,致使苏秦功亏一篑。
燕昭王痛定思痛,再派苏秦出使齐国。这次,他真正做到了用人不疑。
终于十六年后,在苏秦的努力下,齐国彻底激怒了其他六国。这才有了乐毅伐齐,东下齐城七十二的壮举。
为报灭国之仇,燕昭王与苏秦甘愿蛰伏近二十载,终于一朝得势,攻灭齐国,堪称用人不疑的典范。
而任用乐毅率领大军,又是知人善用的楷模。
所以说,荀攸要求的这两点,君主只要拥有,大多能成就一番事业。
至于君主的私德;刘备是不是喜欢接着奏乐接着舞,曹操是不是喜欢人妻,孙权是不是喜欢给张辽送人头,这些反而无伤大雅。
春秋时期,齐桓公曾问管仲:寡人喜欢打猎,也喜欢美色,更喜欢享受,不知道这对齐国的霸业会不会有妨碍呢?
估计当时齐桓公说这话的时候,可能自己都觉得脸红。
但是管仲很随意地答道:不影响。
齐桓公又问:那什么才会妨碍齐国的霸业?
这下管仲脸色就严肃起来了,回答也正式多了:不知贤人,知道贤人而不能任用,任用之后而不能信任,这些才会妨碍齐国的霸业。
如管仲这般圣贤,观点也与荀攸一致。
归结到底,也是这八个字,知人善用,用人不疑。
中人之姿的齐桓公,就是凭借这两点,于乱世率先称霸,引得后来人争相效仿。
“不知他刘玄德,可能做到?”荀攸又开口问道。
林朝很果断地点了点头:“公达,说来你可能不信,这正是玄德公所长。就拿某来说,某虽不才,现忝为玄德公麾下监军,但凡战事政事,玄德公大多会询问某的意见。”
“若真如子初所言,刘玄德倒也不失为一位明主。”荀攸点了点头,眼中露出希冀的光芒。
林朝赶紧趁热打铁道:“公达,某此番追赶,就是生怕公达一身才学被埋没。公达若有意,某可书信一封,举荐公达。”
见林朝面色诚恳,眼神又无比清澈,荀攸有点动心了。
又见林朝面带风尘,因为急着追赶自己,导致身上的衣服都脏兮兮的,头发也被风吹得凌乱不堪,荀攸心中更是感动不已。
“某何德何能,能让子初如此厚待!”荀攸叹息道,“且子初乃知我者也,天下人相知者甚少,某如何能不从子初之良言。”
说着,荀攸站了起来,很诚恳地冲林朝一礼。
“某身无长物,子初若不弃,不如你我结为异性兄弟,如何?”
额……
林朝微微一愣,万没想到荀攸如此看得起自己,居然要跟自己结拜。
可叹自己躲过了桃园三结义,还是躲不过瓦岗一炷……
额……不,是躲不过颍川荀公达。
对于意气相投而结拜这种事情,林朝不怎么喜欢,但也不反感。
只是跟荀攸结拜,却是万万不能的……
真跟他结拜了,到时候荀采那边怎么交代!
“子初莫非不愿?”
见林朝有些犹豫,荀攸开口问道。
“非是不愿,实在是不能。”林朝苦笑一声,解释道,“公达可知,某为何暂住在文若府上……”
说着,林朝将进京途中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,听得荀攸目瞪口呆。
好家伙,我拿你当兄弟,你居然想当我姑丈!
荀采是荀彧的堂妹,荀攸自然得叫姑母。林朝若年底与荀采成婚的话,荀攸自然也得称呼林朝为姑丈。
林朝显然也明白这点,说到最后的时候,他看荀攸的目光中,已经带有三分莫名笑意。
荀攸这个内侄,我林子初收定了!
“额,姑……”
荀攸差点被林朝绕进去,下意识想喊一声姑丈的时候,才想起林朝和荀采好像还没成婚。
若换做其他人娶了荀采,荀攸也不会这么别扭。只是他刚才与林朝长谈一番,已经引为知己好友,又是志同道合之人。
可转瞬之间,自己的至交好友居然变成了长辈,荀攸一时之间难以适应。
“公达不必为难,你我表字相称即可。”
林朝倒是很善解人意地笑道。
那当然了,你林子初想让我叫一声姑丈,也得等大婚之后吧!
荀攸忽然发现,这林子初,并不是自己想象中如族叔荀彧一般的谦谦君子,怎么反而有些狡猾……
某应该不会是……上了贼船吧。
“公达既然愿意投奔玄德公,那眼下就有施展的机会。”林朝将话题又扯了回来。
“什么机会?”
果然,荀攸马上被这句话吸引了注意力。
“休屠叛乱,白波贼并起,这些可都需要征讨,公达难道不想随军出征?”
“可是某已经为大将军献上一计,足以从宦官手里寻得钱粮。”
“公达计策虽然高明,但还是被人破解了。”林朝耸了耸肩,笑道。
荀攸摇了摇头道:“不可能,某之计虽谈不上天衣无缝,但也绝不可能是一群阉宦能破解的。”
林朝笑得很开心:“一群阉人自然不能,但不代表某不能啊。”
“子初这是为何?”
对于林朝能破解自己的计策,荀攸并没有感到惊讶,只是不明白林朝为什么这么做。
“公达,走。”
林朝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,反而拉着荀攸站了起来,同时施展出刘备的独门绝技——把臂同游。
“眼下天色已晚,你我今夜抵足而眠,彻夜长谈,岂不美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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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什么样的君主,才能最让臣子喜欢呢?
其实这个答案从古至今都未变过,简而言之就是四个字。
垂拱而治。
无论是能臣还是奸臣,都希望拥有更多的权力。
前者可以做更多事情,后者可以贪更多利益。
但臣子权力太强的时候,君主就会害怕,所以垂拱而治完全是一种理想状态,就如上古时期的大同治世一样,基本上只能做梦想想。
既然做不到垂拱而治,那只好降低要求。于是,垂拱而治就变成了知人善用,并且用人不疑。
战国时期,燕昭王派苏秦去齐国当间谍,苏秦走之前对燕昭王说,我这一去时间可能会很长,甚至做得事情可能表面上是在帮助齐国,但是请大王不要怀疑我的忠诚。
这就是苏秦在暗示燕昭王要用人不疑,但燕昭王没能做到,仅仅两年后,他便派兵进攻齐国,致使苏秦功亏一篑。
燕昭王痛定思痛,再派苏秦出使齐国。这次,他真正做到了用人不疑。
终于十六年后,在苏秦的努力下,齐国彻底激怒了其他六国。这才有了乐毅伐齐,东下齐城七十二的壮举。
为报灭国之仇,燕昭王与苏秦甘愿蛰伏近二十载,终于一朝得势,攻灭齐国,堪称用人不疑的典范。
而任用乐毅率领大军,又是知人善用的楷模。
所以说,荀攸要求的这两点,君主只要拥有,大多能成就一番事业。
至于君主的私德;刘备是不是喜欢接着奏乐接着舞,曹操是不是喜欢人妻,孙权是不是喜欢给张辽送人头,这些反而无伤大雅。
春秋时期,齐桓公曾问管仲:寡人喜欢打猎,也喜欢美色,更喜欢享受,不知道这对齐国的霸业会不会有妨碍呢?
估计当时齐桓公说这话的时候,可能自己都觉得脸红。
但是管仲很随意地答道:不影响。
齐桓公又问:那什么才会妨碍齐国的霸业?
这下管仲脸色就严肃起来了,回答也正式多了:不知贤人,知道贤人而不能任用,任用之后而不能信任,这些才会妨碍齐国的霸业。
如管仲这般圣贤,观点也与荀攸一致。
归结到底,也是这八个字,知人善用,用人不疑。
中人之姿的齐桓公,就是凭借这两点,于乱世率先称霸,引得后来人争相效仿。
“不知他刘玄德,可能做到?”荀攸又开口问道。
林朝很果断地点了点头:“公达,说来你可能不信,这正是玄德公所长。就拿某来说,某虽不才,现忝为玄德公麾下监军,但凡战事政事,玄德公大多会询问某的意见。”
“若真如子初所言,刘玄德倒也不失为一位明主。”荀攸点了点头,眼中露出希冀的光芒。
林朝赶紧趁热打铁道:“公达,某此番追赶,就是生怕公达一身才学被埋没。公达若有意,某可书信一封,举荐公达。”
见林朝面色诚恳,眼神又无比清澈,荀攸有点动心了。
又见林朝面带风尘,因为急着追赶自己,导致身上的衣服都脏兮兮的,头发也被风吹得凌乱不堪,荀攸心中更是感动不已。
“某何德何能,能让子初如此厚待!”荀攸叹息道,“且子初乃知我者也,天下人相知者甚少,某如何能不从子初之良言。”
说着,荀攸站了起来,很诚恳地冲林朝一礼。
“某身无长物,子初若不弃,不如你我结为异性兄弟,如何?”
额……
林朝微微一愣,万没想到荀攸如此看得起自己,居然要跟自己结拜。
可叹自己躲过了桃园三结义,还是躲不过瓦岗一炷……
额……不,是躲不过颍川荀公达。
对于意气相投而结拜这种事情,林朝不怎么喜欢,但也不反感。
只是跟荀攸结拜,却是万万不能的……
真跟他结拜了,到时候荀采那边怎么交代!
“子初莫非不愿?”
见林朝有些犹豫,荀攸开口问道。
“非是不愿,实在是不能。”林朝苦笑一声,解释道,“公达可知,某为何暂住在文若府上……”
说着,林朝将进京途中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,听得荀攸目瞪口呆。
好家伙,我拿你当兄弟,你居然想当我姑丈!
荀采是荀彧的堂妹,荀攸自然得叫姑母。林朝若年底与荀采成婚的话,荀攸自然也得称呼林朝为姑丈。
林朝显然也明白这点,说到最后的时候,他看荀攸的目光中,已经带有三分莫名笑意。
荀攸这个内侄,我林子初收定了!
“额,姑……”
荀攸差点被林朝绕进去,下意识想喊一声姑丈的时候,才想起林朝和荀采好像还没成婚。
若换做其他人娶了荀采,荀攸也不会这么别扭。只是他刚才与林朝长谈一番,已经引为知己好友,又是志同道合之人。
可转瞬之间,自己的至交好友居然变成了长辈,荀攸一时之间难以适应。
“公达不必为难,你我表字相称即可。”
林朝倒是很善解人意地笑道。
那当然了,你林子初想让我叫一声姑丈,也得等大婚之后吧!
荀攸忽然发现,这林子初,并不是自己想象中如族叔荀彧一般的谦谦君子,怎么反而有些狡猾……
某应该不会是……上了贼船吧。
“公达既然愿意投奔玄德公,那眼下就有施展的机会。”林朝将话题又扯了回来。
“什么机会?”
果然,荀攸马上被这句话吸引了注意力。
“休屠叛乱,白波贼并起,这些可都需要征讨,公达难道不想随军出征?”
“可是某已经为大将军献上一计,足以从宦官手里寻得钱粮。”
“公达计策虽然高明,但还是被人破解了。”林朝耸了耸肩,笑道。
荀攸摇了摇头道:“不可能,某之计虽谈不上天衣无缝,但也绝不可能是一群阉宦能破解的。”
林朝笑得很开心:“一群阉人自然不能,但不代表某不能啊。”
“子初这是为何?”
对于林朝能破解自己的计策,荀攸并没有感到惊讶,只是不明白林朝为什么这么做。
“公达,走。”
林朝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,反而拉着荀攸站了起来,同时施展出刘备的独门绝技——把臂同游。
“眼下天色已晚,你我今夜抵足而眠,彻夜长谈,岂不美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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