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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四十六章 天不生子初,整活界万古如长夜

    北上太行山,艰哉何巍巍!

    初平四年二月十七,跟随刘备数年,为徐州奠定了繁荣昌盛基础的长史林朝,正式北上还家,归居乡里。

    春风徐徐,日光和煦。

    林朝骑着高头大马,行进在郯县城外的官道上。

    眼下并非战争时期,林朝也就没有必要刻意保持低调,直接把之前那匹低矮的枣红色母马,给换成一匹神骏无比的高大白马。

    虽然无官无职,但逼格还是要保持的。

    不过林朝并非传统武人,平日里也很少骑马,因此对坐骑并没有多深厚的感情。

    不过是一匹能为自己所用的牲畜而已,也就没有像后世影视网文里一样,特地给这匹白马起一个高大上的名字。

    在林朝的身后,典韦也骑着马紧紧跟随,再后面便是一千陷阵将士。

    昨夜林朝一个人赏月,赏着赏着就进入了网抑云时间,可不久后太尉府的宴席结束,刘备便率内府群臣,军机府众人来带了林府。

    一者,称王是大事,刘备自然要跟林朝分享这份喜悦之情。

    二者,林朝即将远行,刘备便带着一帮老兄弟们来为林朝送行。

    见此,林朝心中也有些感动,自然多喝了几杯,所以现在头还有些昏昏沉沉的。

    至于典韦和一千陷阵将士,是刘备派来保护林朝的。

    林朝深知自己此行归家,没有六七年的时间不会再涉足中枢,便把张郃外放出任一郡都尉去了,毕竟总不好耽误他的前程。

    尽管张郃和太史慈一再强求要追随林朝归乡,可还是被林朝拒绝了。

    刘备担心林朝的安危,便将自己的贴身侍卫典韦,和一千王牌军派给了林朝。

    对于这番好意,林朝拒绝不得,便只好接受。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,自中山起兵最初时,林朝的贴身护卫便是典韦,如今归居乡里,还是典韦相随,倒是不得不说的缘分。

    而在典韦的身旁,却跟着一个三十五六岁的中年男子,个头不高,却神情坚毅,正去年三州之战捕获的袁绍军大将,麴义。

    袁绍败亡后,困守邺城的麴义自知大势已去,便不再负隅顽抗,选择了开城投降。

    徐州素来有善待俘虏的习惯,更何况邺城还没被攻破,因此麴义投降后,便被刘备任命为中郎将,摇身一变成了徐州的中级武官。

    历史上的麴义,其实颇有大将之风。

    最出名的一战,便是在界桥以八百先登将士,击败了公孙瓒的一万骑兵。之后麴义又乘胜追击,在幽州与公孙瓒鏖战近一载,部队也发展到一两万人。

    虽然最后败走,但此番功勋也非常客观,说是袁绍麾下第一大将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可他的下场呢……

    麴义回到冀州之后,不久便被袁绍以骄纵不轨为由直接斩杀,并兼并了麴义的部众。

    所以从这一点来说,袁绍也并非什么宽仁之主。一旦下属的实力引起了他的忌惮,便只有死路一条。

    如果麴义不死,后来的河北四庭柱也必是以他为首。

    能力麴义是不缺的,只是他这种战败归降之人,注定在徐州不会得到什么重用。

    而且麴义为人性傲,也不屑钻营人际关系。正当他打算就这么了此余生的时候,却受到了林朝的召见。

    林朝此次归乡,除了自斩一刀外还有一个目的,那就是为征伐异族做准备。

    既要北上征伐异族,幽州之地作为跳板,便不得不拿在手中。

    幽州牧刘虞虽有名望,但军事上的才能,完全可以说是篮球给练习生开门——菜到家了!

    因此此行唯一可能的阻碍,便是公孙瓒!

    当然,林朝还是准备先礼后兵,尽可能以游说为主。

    如今天下虽然动乱飘摇,但比之原本历史上的情况,已经好了太多。

    至少一个明确的事实是,如今天下诸侯都还在明面上以大汉帝国的官员自居,并没有人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宣布叛汉自立。

    就算去年三州之战最激烈的时候,袁绍和刘备也是相互指责对方是乱臣贼子。

    而公孙瓒身为刘备的师兄,一直是徐州的坚定盟友,他本人应该也没有自立为王的想法。

    所以林朝认为,通过平和的手段解决幽州问题,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    说起公孙瓒,其实他的一生,也是颇为玄幻的一生。

    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,那就是前半生开挂,后半生开摆,是一个典型的赢得起,输不起的人。

    公孙瓒起家的时间,在天下诸侯中都算是最早的一批。

    早在光和年间,袁绍隐居京师,曹操辞官归故里,刘备还在收保护费的时候,公孙瓒便受命率军征讨过西凉马腾、韩遂的叛乱。

    其后的五六年间,公孙瓒一直在北地与胡人征战,一度威震塞外!

    直到中平末年张纯叛乱,刘备中山起兵,诛杀了反贼张纯。可和张纯一同叛乱的张举却在幽州大肆掳掠,最终被公孙瓒和刘虞平定。

    凭借着多年以来的功勋,公孙瓒被封为蓟侯,拜奋武将军。

    随后公孙瓒更是参与了诸侯讨董,成为刘备阵营中第一股外援,在这场席卷天下的战争中立下功勋。

    然后……他就郁闷了。

    因为由朝廷调派而来的幽州牧刘虞,是个典型的教化派,与崇尚武力对外的公孙瓒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刘虞凭借其强大声望,根本不需要军事手段便征服了乌桓与幽州百姓,所到之处,人皆拜服,异族更是对刘虞奉若神明一般。

    刘虞的对外政策,使边地得了一时之安稳,一度让公孙瓒对自己这个顶头上司颇为不满。

    不能砍杀胡人的日子,对公孙瓒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。

    好在林朝很快北上,邀请公孙瓒偷袭冀州,这才使得他和刘虞没有撕破老脸。

    不甘屈居于刘虞之下的公孙瓒,很快便兴冲冲的进兵冀州,希望夺得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。

    可谁知袁绍太不争气,仅仅坚持了几个月的功夫,便兵败身死,冀州大部地区归降刘备。

    而此时的公孙瓒,也仅仅攻下了冀州北部的中山、博陵、河间三郡而已。

    不过有地盘总比待在幽州看刘虞的脸色要强,于是公孙瓒便毫不犹豫的将重兵囤积在这三郡之内,准备将其连同北边的涿郡,一同打造为自己的地盘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如今林朝的老家中山,实际上在公孙瓒的掌控之内。

    林朝甩了甩因宿醉未醒的脑袋,跨坐在马上,将北方的格局和自己的计划透露给了随自己北上的鲁肃。

    此次归乡,鲁肃算是唯一随行的谋士,他便想听一听鲁肃的意见。

    听完林朝的讲述之后,鲁肃沉思片刻,便拱手道:“长史所虑者,无非刘伯安与公孙伯圭,但在下看来,此事却并不难解决。”

    “哦,计将安出?”林朝笑问道,“还有,某如今已被罢官,子敬不必再称呼某为长史,你我表字相称即可。”

    鲁肃点头应道:“遵命。”

    随后,他便换了称呼继续说道:“君侯以为,刘伯安和公孙伯圭,有反叛朝廷之心乎?”

    鲁肃自然是不敢和林朝表字相称的,不过好在林朝如今还有个安喜侯的爵位,他便顺势以君侯相称。

    对此,林朝只是淡淡一笑,也没有继续纠正他。

    “此事某说不好,想来应当不至于有叛汉之心。”

    鲁肃笑道:“那就好办了,君侯既要养马编练骑兵,不如先在幽州腹地安插一枚钉子。待到来日征伐异族之时,便与二人好言相商。他们若识时务便罢,不然……终须做过一场。”

    “何为钉子,如何安插?”

    鲁肃答道:“幽州素来汉胡杂居,百姓习武成风,勇猛彪悍,正是用武之地。君侯方才已经说过,既要在此时编练骑兵,不若遣一员上将在幽州腹地任一郡太守,既能练军养马,又能使刘伯安心存忌惮。他年若时局有变,便能对驻扎在冀州与幽州之间的公孙瓒形成两面包夹芝士,届时如论是战是和,我军都能掌握主动。”

    听了鲁肃这番话,林朝深以为然,不由点了点头,随后便发表了自己的一连串看法。

    只见林朝面色严肃,朗声说道:“子敬所言甚是,有道是天下大势,浩浩汤汤。顺之者昌,逆之者亡,无论是刘伯安还是公孙伯圭,终究抵不过时代的车轮,也就不必在意。

    幽州地方,历代大规模征战千百余次,是非曲折,难以论说。

    但史家无不注意到,正是在这个地处边境的古战场上,决定了多少王朝的盛衰兴亡,此兴彼落,古来便有兵家存亡之说。

    七年之前,某随玄德公从中山起兵踏上征途,天下群雄诸侯,遂闻风丧胆。我大军所到之处,百姓无不夹道欢迎,箪食壶浆以迎王师,真可谓占尽天时!

    那种勃勃生机,万物竟发的境界,犹在眼前!

    而短短七年之后,一个小小幽州,也绝不至于使某束手无策。

    无论怎么讲,此次幽州之争,是四州对一州,优势在我!”

    这一番豪言壮语,就连目不识丁的典韦也听得热血沸腾。

    于是,众人纷纷拱手高呼道:“君侯高见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幽州治所,广阳郡,蓟县。

    贾诩被罢官从兖州离开之后,并没有得到他口中所谓的清闲,反而牵着林朝送给他的大熊猫一路奔波北上,终于在半个多月后抵达了蓟县。

    于此同时,他手中还多了一分诏书。

    只是林朝做事,素来以稳妥为主,所以此行还给他安排了一个搭档,却已经早就在蓟县等候。

    当看到出城迎接自己的人时,一贯处变不惊的贾诩,顿时就破防了。

    因为林朝派给他的搭档,正是审配审正南!

    也不知是不是林朝的恶趣味,总之相看两厌的两人,却硬生生被指派到了一起完成任务。

    审配素重气节,从第一次在大陆泽战场上相遇后,便一直看不起贾诩这个贪生怕死之徒。

    而贾诩呢,对任何人他都能坦然处之,唯独在面对审配时,脸上却没了笑容。

    林子初搞什么鬼,居然让某和审配一同共事……

    这人是个疯子好吧!

    心中虽然有些恼火,但贾诩却还得挤出笑脸,向审配拱手一礼道:“近一载不见,不想正南兄竟尚在人间,真是可喜可贺!”

    刚见面就听了一顿阴阳怪气,原本就看贾诩不爽的审配顿时愤怒了,冷笑道:“林子初一贯狡诈如狐,不想此次也是瞎了眼,居然派你贾文和这等戚戚小人前来幽州。”

    “呦呵,正南兄此话倒是言重了,某虽为小人,但正南兄却与我这等小人为伍,又何谈高尚?”

    贾诩瞄了一眼审配的腹部,弱弱说道:“观正南兄言语间中气十足,想来腹部伤口已然痊愈,真是可喜可贺。”

    审配肚子上被挖去了一大块肉,才得以保住性命,如今伤口虽愈合,但失去的血肉却长不出来了,穿上衣服后,难免显得空荡荡的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别人都是挺着肚子,而审配则是瘪着肚子,看上去颇为滑稽。

    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。

    所以此事一向被审配视为奇耻大辱,此时被贾诩接了伤疤,顿时大怒道:“某身虽残,但为忠义所致,宁死不悔。”

    贾诩马上点头道:“啊对对对,正南兄说得对,但不知正南兄之忠义,现在何处?额,某记性不好,却是忘了韩使君早已魂归九泉……以正南兄之忠义,居然没有以身殉节,着实令人不解。”

    “贾文和,你欺人太甚!”

    审配大怒,当即便掏出了随身弩箭,准备给贾诩来一下狠的。

    贾诩见状,当即冷笑一声,遂躲入了辛毗背后。

    “审正南,有种你便射,佐治兄如今为锦衣卫指挥使,乃是他林子初的心腹。射死了他,看你如何向他林子初交代!”

    辛评:……

    “二位且息怒,息怒……”

    一方面为了自己的性命安危考虑,另一方面也为了任务能顺利完成,辛毗只得出来当和事佬。

    经过好一阵调停之后,辛评才终于控制住了事态。

    随后三人便前往蓟县城中,登门拜访刘虞。

    值得一说的是,三人此行是以朝廷的名义前来,刘虞虽然惊讶,但还是依照最高规格接待了三人。

    随后贾诩便拿出了那封诏书,当众宣读起来。

    诏书的内容,其实是一个任命,任命林夕为渔阳太守。

    接到诏书之后,刘虞陷入了深深的沉思……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    看不懂这章里面的梗的兄弟,请自行去补课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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