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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六十二章 步天歌的往事

    步天歌服下韩铮给的丹药后,勉强挣扎着坐起身来。

    听到韩铮这般问,他轻笑道:“青冥剑庐乃是当今天下第一大剑派,能进入青冥剑庐中的可都是天才中的天才。

    方才你弄死的那家伙四十出头,我杀的那将也才三十多岁,但都已经凝练了武道真丹,踏入了宗师境界。

    这般水平的弟子放在外界那可都是一个宗门内的宝贝,继承人一般的角色,但在青冥剑庐内却只是普通弟子而已。

    换成你有这般背景,有这般天赋实力,你能不嚣张,你能不跋扈吗?”

    韩铮轻轻摇摇头道:“这般嚣张跋扈,青冥剑庐能坚持到现在也是个奇迹。”

    “倒也不算是奇迹,青冥剑庐有嚣张的本钱,哪家就算是对他们不爽,但也不可能跟青冥剑庐死磕。

    哪怕朝廷,都不愿意跟青冥剑庐这种级别的顶尖大派死磕。”

    韩铮淡淡道:“那是因为他们还没触碰到朝廷的底线!当初的血魔教也是这般顶尖的魔道大派,现在还不是身死道消?只有一些余孽留存。”

    说完韩铮又看了步天歌一眼,问道:“话说你又是怎么弄成这般模样的?以你的实力,两名真丹境的武者貌似奈何不得你。”

    韩铮能在步天歌身上清楚的感知到,他应该已经凝练武道真丹了。

    以步天歌的实力,只要凝丹定然是同阶之中难逢敌手,按理来说应该不会逼的如此狼狈才对。

    步天歌骂骂咧咧道:“别提了,离开山南道之后,我养好了伤势,去剑南道跟一帮人进入上古强者玄心剑尊的剑冢,最终夺得玄心剑尊留下的剑种。

    靠着那剑种我凝练了不灭剑丹,不过却因为在太多人面前露面,被青冥剑庐的在外行走的一名阳神境长老盯上了。

    好家伙,那狗娘养的硬生生追杀了我一个多月,横跨几千里!

    老子最后找机会拼死将其重伤,还弄死了几名真丹境的武者,不过最后剩这两个人却好似狗皮膏药一样黏着我不放。

    我最后的打算是进入京城,那里人多眼杂,浑水摸鱼看看能否逃脱。

    若是逃不掉,老子就回手弄死他们,能拉一个陪葬就是一个!”

    韩铮听完都震惊了。

    步天歌这战绩属实是有些惊人。

    被一名阳神境的大宗师带领一群真丹境的武者追杀,结果最后却重伤了阳神境的大宗师,还弄死了几名真丹境的武者,这简直就跟天方夜谭一般。

    当然这战绩放在韩铮身上,韩铮其实也是能做到的。

    他若是底牌尽出甚至以命搏命,同样也能对阳神境的武者造成极大的威胁。

    所以韩铮跟步天歌其实都是一类人,在战力上都是属于怪物的那一种,初入真丹境便几乎同阶难逢敌手。

    “对了,有一件事情我倒是很好奇,你为什么会叛出青冥剑庐?

    可别跟我说你受到了什么不公正的对待。

    就你以的天赋,哪怕青冥剑庐内遍地都是天才,你也会是最受到优待的那种天才。

    你的师长,青冥剑庐内的那些长老是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的。”

    这件事情不光是韩铮好奇,其实整个江湖上都很好奇。

    不过此事青冥剑庐没说,步天歌也没说,都快成一个悬案了。

    步天歌沉默了片刻,脸上少有的,没有带着那种嬉皮笑脸的表情。

    就在韩铮刚要说,若是有什么隐情不说也行的时候,步天歌却忽然开口。

    他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伤感道:“我自小便被收入青冥剑庐,从那时候开始我便知道自己是万中无一的剑道奇才。

    师门长辈也是如此看待我的,他们想要让我冲击青冥剑庐的剑道极限,想要让青冥剑庐不光是当世第一剑道大派,还要成为从古至今最强的剑道宗门。

    所以自我有记忆开始,我便一直都在练剑,除了练剑就是练剑。

    当然我也没感觉到有多累,修炼剑法而已嘛,能用多大的力气?

    直到有一天我下山历练,碰到一个小姑娘。

    她傻傻的,都快被妖魔吃了也不知道害怕。

    我救下了她,她说她叫小草,名字如此的随意。

    因为女娃早晚都是要嫁人的,她爹不想浪费钱找识字的先生给她取名字。

    我问她为什么不害怕,她说只要妖魔吃了她,就不会吃村子里的其他人,村长会给她爹一大笔钱,她们家就能有好日子了。”

    韩铮的目光有些怪异,英雄救美啊这是,没想到步天歌还有如此经典的一出戏码。

    步天歌看到韩铮的目光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,不禁翻了一个白眼:“不是你想象的那种,我第一次见小草的时候,那孩子才十一二岁而已,而且营养不良,跟个小豆芽菜一样。”

    说着,步天歌叹息一声:“那个小豆芽菜傻傻的,不知道为什么,我很喜欢她,就好像遇到一个很喜欢的小猫小狗一样。

    所以我问她,用不用我帮她杀了她父母,杀了村子里的其他人。

    她却说不用,只要她走了,家里就不用浪费粮食养她了,日子也就好过了。”

    韩铮的目光更怪异了。

    他之前只以为步天歌的性格是后天养成的,现在他才知道,这家伙从小性格就不正常。

    喜欢她还要杀了她全家?

    步天歌望着远方,眼神深邃:“她这么傻,这么弱,我走了她肯定活不了,所以我就带着她一起历练,反正也不费什么力气。

    我人生中前二十年都在练剑,直到遇到了她,我才知道人生也会有其他色彩。

    那个小豆芽菜会用狗尾巴草给我编草帽,会帮我把剑上的血污擦的干干净净的,虽然没过多久又会再次染血。

    历练结束后我将她带回青冥剑庐,但师父却很不满,他认为七情六欲会拖累我练剑的速度。

    但我强烈要求,师父也没办法,只好从了我。

    我害怕宗门将她撵走,所以一改之前敷衍的态度,更加努力的修行练剑,以证明七情六欲并不会拖慢我的修行速度。

    但就是这时候却出现意外。”

    步天歌的语气逐渐转变,变得阴寒森冷:“有一点你说的没错,我是青冥剑庐内最顶尖的天才,我所受到的优待也是最多的。

    但正因为如此,其他师兄弟们都嫉妒我。

    不过我却没将他们当回事,一群庸碌之辈而已,我为什么要照顾他们的感受?

    我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与那些庸碌之辈交流上,所以便越来越让人不喜欢,他们开始自发的排挤我。

    当然在我看来,那不是他们排挤我,而是我孤立他们。

    后来在大家一起外出斩杀妖魔进行试炼的时候,我也没有丝毫留情,一人就将目标斩杀大半,导致一些师兄弟连一头妖魔都没捞到。

    那一次我跟他们发生了一些冲突,他们斥责我做事太绝,不给他们留情面,留机会。

    不过在那时候的我看来,你们自己实力不行,我为什么要特意照顾你们这帮庸碌之辈?

    我要尽力展现出自己的实力,要让师父看到,我并没有被七情六欲影响修行进度,我当然不可能把机会留给他们。

    最后双方动手,当然赢的人是我,被师门长辈训斥的却是他们。”

    步天歌咧了咧嘴,露出了一个怪异的笑容:“但是我错了,那些被我认为是废物,是庸碌之辈的家伙,却趁着我独自出去历练时,将小草炼制成了剑傀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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